土地是農村最重要的資源,尤其是城郊村,土地日益升值。在“城中村”改造中,本該扮演組織者的“村官”,實際上卻成了轉移財富的“操盤手”。村官掌握著集體土地“大權”,靠山吃山,靠地賺錢,這成了他們最為簡單、直接、來錢快的“致富”方式。(1月7日新華網)
  村官腐敗,成為一大“勝景”。基本特征是,對上瞞報,對下矇騙,一邊侵占政府各類補償款、惠農資金,一邊收受開發商賄賂,一邊還以各種藉口伸手向村民索賄,政府、企業、群眾“三頭獲利”。有的是“移山填海”改數據,私設個人賬戶接收土地補償款,欺上瞞下,不交或少交土地徵用補償款,利用統計、上報名單的職務便利,虛構戶主或虛報數量騙取相關資金;有的是內外勾結“一窩端”,村官集體受賄,甚至拿著空白合同就讓村民簽,私填數據漁利;有的是帶頭致富變為勒索斂財,一些地方讓“創業大戶”、“致富帶頭人”當選村幹部,然而這些有錢有權的村幹部也容易與一些社會閑散人員或不法分子拉幫結派,發展為盤踞一方的惡勢力。
  近期的臭名昭著者,當屬被舉報坐擁20億元身家的深圳市龍崗區南聯社區“村官”周偉思,他涉嫌收受賄賂5000多萬元,其中相當一部分為拆遷和項目開發提供幫助所得的“好處費”。周偉思本身並不缺錢,他的原始積累並沒有原罪,但是作為村官,他還是犯罪了。作為亦官亦商的基層能人,在當地有他人難以替代的影響力和號召力,別人辦不成的事他往往能辦成;但同時,當自己既是舊改拆遷的推動者,又是舊改拆遷中的利益方,加上缺乏起碼的監督,權力難免會失控。可以說,要是不做村官,他是不會大禍臨頭的。
  一般來說,村莊就是一個熟人社會,村官與村民之間近乎透明。每個村官的德行操守,老少爺們誰不知道?如果村民自治不存在問題,村民用選票選出自己的村主任,那麼,以村主任為首的村官因為村民的高度信任自然會忠於職守,勤政廉政。但是,如果村民自治出了問題,村主任並不是村民的當家人,那麼一切就會走向反面。這裡面,村民沒有話語權,也就難以有效監督村官的所作所為;而村官在謀私的衝動中就會遠離公開遠離民主,要麼成為“土皇帝”,要麼成為其附庸。可以說,當村官都成了村民的“敵人”,我們最基層的政治真的就出了大問題,這是非常危險的一種情況。
  村官腐敗動搖的是執政根基。尤其是在當前新一輪城鎮化的進程中,如何防範更多的“村官”淪為“碩鼠”,成為重大命題。除了進一步完善徵地拆遷制度,應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對村務公開細化,一個繞不過去的大坎就是一定要讓村民自治名副其實,有必要細化村莊自治職能,讓“村官”回歸基層自治和公共服務,村集體經濟則引入“職業經理人”管理。中國的實際就是,農村穩則國家穩,農村興則國家興,村官作為村民的“領頭雁”,絕對不能腐敗,否則,農村的希望就不復存在。
  文/朱永傑  (原標題:當心村官腐敗動搖執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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